1、出門前洗手,釋放手上靜電。
2、可利用棉抹布,將門把、水龍頭等金屬物擦拭過再碰觸,
3、穿著安全具「抗靜電」功能衣物,排除體內靜電。
4、盡可能遠離如3C、電視、電冰箱之類的電器,
5、勤洗澡、勤換衣服,能有效消除人體表面積聚的靜電。
6、赤腳有助於體表積聚的靜電釋放。
7、多吃蔬菜水果、酸性食品、多喝水,同時補充鈣質和維生素C,
8、房間可多灑水,保持室內一定濕度。
**********轉寄郵件**********
事故現場處理表
| ||
肇事情況
|
處理方式
| |
輕微車損
(不明車損)
|
1.停放中被撞致車身輕微受損。
2.停放中被不明人士毀損或刮傷。
3.駕駛不慎致車輛輕微受損,且未造成第三人體傷及財損。
|
1.甲式險處理方式:記下案發時間、地點,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(單)、行照、駕照及保險人印章,將車開至原廠或指定修理廠估價後,辦理出險理賠事宜。
2.乙式險處理方式:記下對方車號、車主及駕駛人姓名、聯絡電話,以免日後出險時產生爭議。
|
自行撞毀
或
嚴重車損
|
1.車輛不慎翻車或起火燃燒,造成嚴重損傷。
2.嚴重撞及路樹、電線桿或安全島等公物。
3.停放中遭人惡意破壞,或被不明車輛嚴重撞擊。
|
1.保留現場通知交通隊(110)或當地警方處理。
2.記下對方車號、車主及駕駛人姓名、聯絡電話
3.儘速將傷患送醫,現場不要與對方和解。
4.車主則需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(單)、行照、駕照、印章以及交通案件代保管物臨時收據,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,填具理賠申請書辦理出險事宜。
|
與他車、第三人發生事故
|
1.與他車碰撞或被撞,致兩造雙方車輛受損。
2.遭他車撞擊,肇事車輛逃逸。
3.行進中不慎撞及路人,致其受傷或死亡。
| |
失竊
|
1.音響被竊。
2.整車遭竊。
|
1.立即至失竊所在地派出所備案。
2.不管是否取得警方報案三聯單,車主均要攜帶保險卡(單)、行照(新領牌照申請書)、駕照、印章,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,申請理賠事宜。
|
險種
|
理賠所需文件
|
車體損失險
|
1.理賠申請書。(保險公司提供)
2.行車執照及駕駛人駕照影本。
3.估價單及修妥後的發票。
4.全損或推定全損,加附公路監理機關報廢證明文件。
|
竊盜損失險
|
1.理賠申請書。(保險公司提供)
2.警方之失竊證明書正本。
3.汽車鑰匙。
4.汽車出廠證明或進口證明書及貨物完稅證明正本
5.繳稅收據(牌照稅、燃料使用費)正本或副本
6.汽車註銷牌照登記申請書。
7.汽車新領牌照登記申請書。
8.讓渡書兩份。(須蓋妥車主印鑑章)
9.汽車過戶登記申請書二份。(須蓋妥車主印鑑章)
10.抵押貸款車輛應向監理單位辦妥抵押註銷手續。
11.切結書。(賠付抵押權人)
12.車主身分證影本或公司營業執照影本。
13.汽車異動證明書二份(須蓋妥車主印鑑章)
|
第三人傷害責任險體傷
|
1.理賠申請書。(保險公司提供)
2.憲警機關處理證明文件或肇事責任鑑定書
3.診斷書。
4.醫療費收據或其他補助收據。
5.和解書或判決書。
6.戶口名簿影本。
7.賠償金領款收據。
8.行車執照,駕駛執照影本。
|
第三人傷害責任險死亡
|
1.理賠申請書。(保險公司提供)
2.憲警機關處理證明文件或肇事責任鑑定書
3.死亡證明書。
4.除戶戶口名簿影本。
5.和解書或判決書。
6.死者遺屬領款收據及被保險人領款收據。
7.行車執照,駕駛執照影本。
|
第三人責任險財損
|
1.理賠申請書。(保險公司提供)
2.憲警機關處理證明文件或肇事責任鑑定書
3.估價單或損失清單。
4.發票或其他收據。
5.事故車輛照片。
6.和解書或判決書。
7.賠償金領款收據。
8.行車執照,駕駛執照影本。
|
對申請理賠出險不滿意,如何申訴?
|
||
單位名稱
|
專線電話
|
網址
|
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
|
(02)2321-4700
|
|
消費者文教基金會
|
台北(02)2700-1234
台中(04)375-7234
台南(06)241-1234
高雄(07)225-1234
|
|
中華民國產險公會
|
(02)2507-1766
|
|
中國產物保險
|
(02)2565-1875
|
|
中國聯航產物保險
|
(02)2565-1875
|
|
友聯產物保險
|
080-212273
|
|
台灣產物保險
|
(02)231-1815
|
|
明台產物保險
|
080-078888
|
|
東泰產物保險
|
080-212880
|
|
泰安產物保險
|
080-012080
|
|
第一產物保險
|
(02)2391-3271
|
|
富邦產物保險
|
080-009888
|
|
新安產物保險
|
080-050119
|
|
蘇黎世產物保險
|
080-099988
|
車體損失險保障範圍
|
||
承保範圍
|
甲式
|
乙式
|
碰撞、傾覆
|
○
|
○
|
火災、閃電、雷擊、爆炸、拋擲物、墜落物
|
○
|
○
|
第三人非善意行為
|
○
|
×
|
不屬於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的任何原因
|
○
|
×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