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故現場處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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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事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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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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輕微車損
(不明車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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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停放中被撞致車身輕微受損。
2.停放中被不明人士毀損或刮傷。
3.駕駛不慎致車輛輕微受損,且未造成第三人體傷及財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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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甲式險處理方式:記下案發時間、地點,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(單)、行照、駕照及保險人印章,將車開至原廠或指定修理廠估價後,辦理出險理賠事宜。
2.乙式險處理方式:記下對方車號、車主及駕駛人姓名、聯絡電話,以免日後出險時產生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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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撞毀
或
嚴重車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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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車輛不慎翻車或起火燃燒,造成嚴重損傷。
2.嚴重撞及路樹、電線桿或安全島等公物。
3.停放中遭人惡意破壞,或被不明車輛嚴重撞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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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保留現場通知交通隊(110)或當地警方處理。
2.記下對方車號、車主及駕駛人姓名、聯絡電話
3.儘速將傷患送醫,現場不要與對方和解。
4.車主則需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(單)、行照、駕照、印章以及交通案件代保管物臨時收據,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,填具理賠申請書辦理出險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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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他車、第三人發生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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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與他車碰撞或被撞,致兩造雙方車輛受損。
2.遭他車撞擊,肇事車輛逃逸。
3.行進中不慎撞及路人,致其受傷或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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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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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音響被竊。
2.整車遭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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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立即至失竊所在地派出所備案。
2.不管是否取得警方報案三聯單,車主均要攜帶保險卡(單)、行照(新領牌照申請書)、駕照、印章,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,申請理賠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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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交通事故在釐清責任歸屬後,若無涉及刑事責任(過失致死),兩造雙方即可進入和解階段,但在和解談判的過程中,有許多注意事項是不能忽略的:1.必須充分了解本身所投保的險種以及承保範圍,接著再看保額是多少錢,這樣才能知道自己保障在那裡。
2.如對方車輛為營業用車(如計程車、租賃車),會增加一筆營業損失賠償,最好先知道對方要求索賠金額。
3.發生交通事故若有人員受傷,和解前最好先取得醫院診斷證明書,或者醫療收據。
4.和解時最好有保險公司理賠員在場,若理賠員不能參與,則必須將對方要求金額告知理賠員,無論如何要先知道此案能獲得多少理賠,再與對方談和解。
5.千萬不要等和解完畢,才告知保險公司,就如同先前所言,這時你巳犯了私下和解的禁忌,保險公司會自行研判賠償你多少錢,而不受和解金額的約束。
6.要慎選和解的地點與場所,千萬不要在對造家中談,建議你在派出所或調解委員會內談判和解。
7.所有保險契約承保範圍的任何一次損失,被保險人均須先負擔約定之自付額,保險公司僅會對超過的損失部份負賠償之責.
險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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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賠所需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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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體損失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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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理賠申請書。(保險公司提供)
2.行車執照及駕駛人駕照影本。
3.估價單及修妥後的發票。
4.全損或推定全損,加附公路監理機關報廢證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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竊盜損失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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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理賠申請書。(保險公司提供)
2.警方之失竊證明書正本。
3.汽車鑰匙。
4.汽車出廠證明或進口證明書及貨物完稅證明正本
5.繳稅收據(牌照稅、燃料使用費)正本或副本
6.汽車註銷牌照登記申請書。
7.汽車新領牌照登記申請書。
8.讓渡書兩份。(須蓋妥車主印鑑章)
9.汽車過戶登記申請書二份。(須蓋妥車主印鑑章)
10.抵押貸款車輛應向監理單位辦妥抵押註銷手續。
11.切結書。(賠付抵押權人)
12.車主身分證影本或公司營業執照影本。
13.汽車異動證明書二份(須蓋妥車主印鑑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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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人傷害責任險體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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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理賠申請書。(保險公司提供)
2.憲警機關處理證明文件或肇事責任鑑定書
3.診斷書。
4.醫療費收據或其他補助收據。
5.和解書或判決書。
6.戶口名簿影本。
7.賠償金領款收據。
8.行車執照,駕駛執照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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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人傷害責任險死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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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理賠申請書。(保險公司提供)
2.憲警機關處理證明文件或肇事責任鑑定書
3.死亡證明書。
4.除戶戶口名簿影本。
5.和解書或判決書。
6.死者遺屬領款收據及被保險人領款收據。
7.行車執照,駕駛執照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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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人責任險財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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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理賠申請書。(保險公司提供)
2.憲警機關處理證明文件或肇事責任鑑定書
3.估價單或損失清單。
4.發票或其他收據。
5.事故車輛照片。
6.和解書或判決書。
7.賠償金領款收據。
8.行車執照,駕駛執照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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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申請理賠出險不滿意,如何申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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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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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線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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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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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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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02)2321-47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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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文教基金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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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(02)2700-1234
台中(04)375-7234
台南(06)241-1234
高雄(07)225-12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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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產險公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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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02)2507-17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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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產物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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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02)2565-18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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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聯航產物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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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02)2565-18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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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聯產物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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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0-2122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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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產物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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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02)231-18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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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台產物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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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0-0788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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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泰產物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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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0-2128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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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產物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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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0-0120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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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產物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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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02)2391-32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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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邦產物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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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0-0098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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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安產物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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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0-0501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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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黎世產物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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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0-0999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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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體損失險保障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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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保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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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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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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碰撞、傾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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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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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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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災、閃電、雷擊、爆炸、拋擲物、墜落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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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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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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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人非善意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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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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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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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屬於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的任何原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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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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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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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如果想知道自己規畫的汽車險組合保費多少,可向產險公司詢問,或者上網自行試算一下,目前有提供上網試算汽車險保費的是富邦產險,網址是:http://www.fubon-ins.com.tw
※三種投保管道
由於汽車保險的基本保費是由財政部統一規格化,所以基本上無論是向汽車業務員、直接到產險公司、上網投保或保險代理人投保,保費均相同,只是可能因購買管道不同,而有些許折扣。
投保管道1-找汽車業務員
買車時,一併將保險交給汽車業務員來辦理。這麼做的好處是方便,但只能選擇與該款車商有簽約的3家產險公司投保,且通常無法取得折扣。
投保管道2-找保險代理人
這種管道可議價空間最大,保險代理人最多可給予12%的折扣。但景氣不好,小李曾聽說有保險代理人收了帳卻逃逸的案例,結果車主賠了錢也賠了保單。
投保管道3-直接向產險公司投保
大約可享有10%折扣,這種方式最安全,但得自己跑一趟保險公司投保,無法到府服務。
最後,由於汽車業務員願意退佣,小李還是請汽車業務員代辦保險事宜。不過,小李提醒車主們,向汽車業務員或保險代理人投保時,應記得向業務員或代理人索取蓋有「公司章」的收據與要保書。
身為車主,首先要了解各類汽車責任險的保障內容,才知道自己要如何投保。產險專家黃湘燕指出,汽車保險主要包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任意保險兩大類:
1.強制汽車責任險:
這是政府為保護車禍受害人的權益,規定每一位車主均須投保的保險,承保範圍是當汽車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,受害人可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,受傷醫療費用20萬元,死亡保險金120萬元。
值得注意的是,強制汽車責任險只針對受害的第三人賠償,賠償範圍是身體的傷害,並不包括車禍時車輛及其他財產的損失。
2.任意汽車保險:
由於強制汽車責任險只保障事故中的第三人身體傷害,但汽車也可能發生其他的損害,如車子擦撞、遭竊等,所以另有任意汽車責任險,車主可依需要選擇投保,保障範圍包括意外責任險、車體損失險、竊盜損失險及各式附加險。
a.意外責任險
意外責任險又分成針對第三人人身傷害險與第三人財產損害險2種,保障的對象都是事故中的第三人。
人身傷害責任險與強制汽車責任險的保障範圍相同,但因強制汽車責任險有120萬元的保額上限,所以如果擔心發生意外可能賠償金額不夠,則可以加保第三人傷害責任險增加保額。
財產損失責任險則保障受害第三人的財產,保障範圍擴及對方的汽車及其他財產。
b.車體損失險
車體損失險的保障範圍是被保險的汽車本身,車體如因事故毀損時,保險公司依承保範圍負責理賠。車體損失險又分為甲式及乙式兩種,甲式的保障範圍較大,保費也比較高,通常比乙式高出約50%的保費。
對於一般汽車來說,投保乙式就足夠,因為乙式對於汽車因「意外事故」造成的範圍大多有理賠,如車子碰撞、翻覆,或是因火災、閃電、爆炸...等「意外」導致車體損壞,都在理賠範圍之內。甲式保障範圍則增加他人惡意傷害汽車造成的損壞,舉例來說,汽車停在路邊遭人噴漆或刮傷,這些狀況同樣會傷害車體,但只有投保甲式才得以理賠。
因此,如果開的是特別拉風、容易遭妒的進口車,或是停車習慣不好,經常隨便停車的車主最好考慮投保甲式,一般車主投保乙式應該就夠用。
c.竊盜損失險
愛車遺失,是最令車主心痛的一件事。竊盜損失險保障的是整台車因偷竊、搶奪、強盜所產生的損失,但理賠並非全數給付車款,而是依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及車主自負額(20%),還要經過30天尋車期才賠償。
d.各種特約保險
如果車主還有其他的保險需要,且在預算許可之下,另外有些附加特約保險可視狀況加保。如酗酒駕車險、零配件被竊損失險、颱風地震險等。
值得一提的是,當汽車發生狀況有理貼需要時,保險公司是依照投保的內容來理賠,所以車主應在投保之前仔細評估自己需要的保障內容來投保。
因此,在投保時要看清楚保障範圍,何種狀況下理賠或不理賠,車主應該要釐清。
車子發生狀況大致有下列幾種情形:
Condition1:發生交通或意外事故,如與其他的車子相撞、車子自行撞毀等。車主應該依照下列步驟去做,才能確實保障自己的權益,並避免糾紛。
步驟1:立刻報警處理。
發生狀況時,與其站在現場吵架,浪費口舌,不如立刻自行或找人通知警方處理。不過,如果有人受傷,在報警同時,應通知救護車或儘速將傷者送醫,救人第一。
步驟2:保留現場。
發生事故時,儘可能不要移動車體,以方便鑑定事故發生的原因,並記得在車後放置警告標誌,提醒來車注意。但如果車子停在主要幹道上,不但危險,也會影響交通,則可就近找到粉筆之類的物品,在車子的4個輪胎位置做記號,再將車子移開到路旁,等候警方與相關人員前來處理。
步驟3:通知保險公司。
記得通知保險公司發生事故狀況,保險公司會視狀況判斷是否派人前往處理,或者車主會被告知處理方式。
步驟4:不要私下和解。
有時候,事故雙方或警員會在息事寧人的心態下,考慮私下和解,在此建議車主最好不要私下和解,也不要逕行承諾給付對方理賠金額,有爭議發生時,就相互留下保險公司的電話,交由保險公司處理。
步驟5:萬一對方逃逸,記下對方車型、顏色、車號。
有時候,發生事故時,可能肇事者會開車逃逸,這時先不要慌,記下對方的車號、車型、顏色等等相關資料。
步驟6:於5日內申請理賠。
發生事故後,記得在5日之內,開著車子,以及相關資料到保險公司,填寫理賠申請書,以便保險公司進一步處理及進行和解。
Condition2:車子失竊。車子失竊通常是整車被竊,也有部分狀況是車內的零配件被竊,無論如何,處理步驟如下:
步驟1:立即到失竊所在地的派出所報案,並記得向警方取得失竊證明單。
步驟2:儘速帶著相關證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。
Condition3:車子輕微損壞。如果非交通事故引起的車子輕微損壞,可能是停在路旁被撞,或者零件故障等,這時亦應在5日之內開著車,攜帶相關證件,到保險公司辦理鑑定與理賠。
※申請理賠時應攜帶的證件:
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應攜帶保單、行照、駕照、被保險人印章。如果是因發生交通事故,還要帶交通案件代保管物件收據;若是失竊,最好還有警方失竊證明單;非以上狀況,就直接將車開到保險公司。
1.保險公司與業務員的聯絡電話。
2.粉筆。
3.警告標誌。
4.紙筆。
5.道路救援服務卡或電話
※哪些狀況下不理賠?
投保汽車險,並非發生任何狀況都可以獲得理賠,若有以下情形發生時,即使投保了應有的險種,保險公司仍可依保險契約的規定,不負理賠責任,車主必須注意。
1.將車子借給被保險人配偶、四等血親或三等姻親以外的人駕駛,有損壞時,保險公司還是會支付保險金給車主,但會再向實際造成這項事故者索賠。此外,如果車子是出租給別人,有領取報酬的類似行為,造成的損壞保險公司不賠。
2.逾時報案。事故發生時必須以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,並在5日內填寫書面的理賠申請書。
3.無警處理。事故發生應找警方在現場處理(現場拍照、筆錄)。
4.車主私下承諾對方賠償,而未經保險公司同意。
5.吸食違禁藥物或醉酒駕車肇事,造成車子毀損不賠,對人身造成傷害也應自行負起責任。但如有投保酗酒險,對於受害的第三人保險公司會負起賠償責任。
6.無照駕駛。
7.肇事逃逸。
8.被保險人請求賠償時,有虛報或詐欺行為。
9.刑事責任。保險的效用限於民事賠償部分,如果在事故發生時,致他人身體受傷、殘廢、死亡等,刑責部分不在承保範圍內。
10.汽車自然損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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