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麵包的故事
有這樣一個故事,1935年的冬天,是美國經濟最蕭條的一段日子。這天,在紐約市一個窮人居住區內的法庭上,正在開庭審理著一個案子。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個年近六旬的老太太。她衣衫破舊,滿面愁容。愁苦中更多的是羞愧的神情。她因偷盜麵包房裡的麵包被麵包房的老闆告上了法庭。
法官審問道:「被告,你確實偷了麵包房的麵包嗎?」
老太太低著頭,囁嚅地回答:「是的,法官大人,我確實偷了。」
法官又問:「你偷麵包的動機是什麼,是因為饑餓嗎?」
「是的。」老太太抬起頭,兩眼看著法官,說道:「我是饑餓,但我更需要麵包來餵養我那三個失去父母的孫子,他們已經幾天沒吃東西了。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們餓死。他們還是一些小孩子呀。」
聽了老太太的話,旁聽席上響起嘰嘰喳喳的低聲議論。
法官敲了一下木槌,嚴肅地說道:「肅靜。下面宣佈判決?」說著,法官把臉轉向老太太,「被告,我必須秉公辦事,執行法律。你有兩種選擇,一種是處以10美元的罰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。」
老太太一臉痛苦和悔過的表情,她面對法官,為難地說:「法官大人,我犯了法,願意接受處罰。如果我有10美元,我就不會去偷麵包。我願意拘役10天,可我那三個小孫子誰來照顧呢?」
這時候,從旁聽席上站起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,他向老太太鞠了一躬,說道:「請你接受10美元的判決。」說著,他轉身面向旁聽席上的其他人,掏出10美元,摘下帽子放進去,說:「各位,我是現任紐約市市長拉瓜地亞,現在,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,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,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麵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。」
法庭上,所有的人都驚訝了,都瞪大了眼睛望著市長拉瓜地亞。法庭上頓時靜得地上掉根針都聽得到。片刻,所有的旁聽者都默默起立,每個人都認真地拿出了50美分,放到市長的帽子裡,連法官也不例外。
按理說,一個老婦人偷竊麵包被罰款,與外人何干?拉瓜地亞說得明白——為我們的冷漠付費。他告訴我們,人和人之間並非孤立無關的,人來到這世間,作為社會的動物,是訂有契約的:物質利益的來往,有法律的契約;行為生活的交往,是精神的契約。
善,並不僅僅是一種與冷漠、奸詐、殘忍、自私自利相對的一種品質,還是一種精神的契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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