漲價的共業 誰來擔? / 陳文茜 2012年04月21日
走進一家豆漿店。老闆狂罵,馬英九第一任還沒完,漲電、漲油、 又要漲水費。豆漿店一大早,9張小桌已滿;按理老闆應笑瞇瞇。 可是這老闆不只橫眉,炸油條的手還邊投油鍋邊揮,危險至極。
客人拿了招牌燒餅往外走,見我直問:政府為什麼要漲電油價?
我知道政府漲價的理由,我狐疑地是為什麼主事者沒能力說明? 近日我忍不住針對幾個社會輿論沸騰、但明顯認知錯誤的議題, 向官方要說帖。不管文林苑都更案、台電漲價案、中油漲價案, 政府的說明能力,恕我直言其文字之落差、重點之模糊、 語意之不清、資料整理能力之低落,令我錯愕。
以漲電價為例,台電目前負債1兆3000多億元,面對財務窘境, 甚至把為核一、核二除役提撥的準備金2000多億元拿來周轉。 這幾天媒體同聲反漲,但也同聲不回答真相。台電落入財務窘境, 有兩個重大背景,第一:台灣電價在亞洲幾乎最便宜, 但這並非台電非漲不可的唯一因素。1998年台電尚餘資產1兆6 000億元台幣,到了2003年我當立委審查預算,台電資產只剩 3000多億元。10年變成倒負債1兆3000多億元,我一點也 不驚訝。
1998年立院通過民營電廠設置條例,那是黑金政治的高峰, 打著「電業自由化」大旗, 惡法變相逼迫台電必須以高於市場售電價格,向民營電廠購電; 而且「保證收購價格」,一次簽約「25年」。
於是台北企業圈從那一刻起,奔相走告, 有一個只賺不賠的行業出現了;而台電反成冤大頭。例如燃煤, 保證價格2.13元至2.6元之間,隨國際煤價波動; 天然氣發電一度約4.5元。而台電向老百姓徵收的電費僅2.6元 台幣,這裡還包括輸配電成本、各家戶收費營業成本、 購電後統籌成本。
立委要求變更合約,台電董事長老實回答,「政府依法已承諾25年 商業合約,無法片面變更」。
莫賣國家成全財團
當年批准麥寮、和平(以上燃煤)、長生、嘉惠、新桃、星能、 森霸(天然氣)等9家電廠,2003年長億集團一度出現資金困難 ,出售長生電廠金雞母。經濟部奉扁之令, 要發另一張長昌電廠執照,我在立院質詢台電總經理,有此前例嗎? 他答:「沒有。」我問:「準備簽約多少年?多少錢?」他答:「 依法25年,依計算2000多億元。」我再問台電總經理,「25 年後我69歲,你80歲,你們如此掏空台電對得起下一代, 對得起每日上山下海爬電線桿的台電基層員工嗎?」總經理看著我, 點頭,然後無語;駁回長昌電廠。
「自由化」既無改善台電長期被詬病的輸配電低效率,也沒解決《 京都議定書》排碳議題。唯一是讓資產1兆6000億元的台電, 數年間財政迅速惡化。去年底最新資料台電負債1兆3278億元, 台電累積50年國庫,12年被掏空。
台電董事長沒有勇氣說的實話是:「諸位立委,12年前你們的前輩 種下了惡果。請諸位記此教訓,莫再出賣國家, 成全財團及自己的政治獻金。」
許多人可能忘了美國 2001年12月2日 恩隆案,加州電力公司申請破產,那是場難忘的赤裸交易; 它也同時在1998年台灣上演。我還記得當年查帳台電時, 一位立委好意問我,「你擋上千億上兆財路, 不怕人家派黑道追殺妳?」我回答:「仇家太多,要排隊。」
而當我們守著國庫時,民眾及媒體只關心藍綠惡鬥; 很感慨地說實話,我公布的電廠,許多老闆與我個人還頗有私交。 但國家沒人要,人們只為權力殺紅眼; 甚至我的質詢最終預算表決得到國、親、台聯三黨支持, 還被貼上藍色標籤。我當下的反應很簡單,「國家不是我一個人的, 如果眾人皆漠不關心,10年之後眾人共業眾人擔。」
10年之後,台電果然撐不住了,也不可能再撐。或許經濟不好時, 它不該選擇此時漲,但我想請教現在罵漲電價的媒體, 當年曾經關注《民營電廠設置條例》嗎? 當我們冒著至少得罪大財團守預算時,媒體曾給予支持嗎? 還是僅熱衷風花雪月及藍綠符號的新聞?
豆漿店的老闆或許是無辜的,但誰來告訴他真相? 誰來揭穿政商媒的惡質結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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